报纸登报中心电话:010-61429368 手 机:18931148612李老师 工作在线QQ:1940507704 781190606 微 信:18931148612 关于债权转让,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是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债务人在履行的债务的过程中“玩失踪”从而使债权转让无法通知的情况,在我国民事诉讼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中有“公告”送达一说。公告送达方式能够够成债权转让的通知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所体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须在全国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登报媒体:中国改革报、中国商报、中国税务报、证券时报、中国旅游报、人民日报、中国水运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华工商时报、南方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社会报、工人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公安报、人民法院报、环球时报、国际商报、北京日报、南方都市报、北京晚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等媒体。 登报内容:债权转让公告、催收公告、催告函、环评公示、拍卖公告、法院公告、致歉公告、维权公告、寻人启示广告及各类公告公示登报等信息发布。 登报价格优惠, 周一至周六均可刊登,当日办理、次日见报! 债权转让通知书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人【xx】于【20xx】年【x】月【xx】日购买你公司开发的【xxxxxxx项目】【xxxxx路xxxxx号】,【xxxx】年【x】月【xx】日,因购买上述房屋借款人【xx】与我中心签订编号为【012013xxxx】的《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我中心依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xxxx】元。《借款合同》第九条第2款规定,若借款人连续四个月或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同意我中心将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任意的第三人,抵押人同意我中心在债权转让的同时将房屋抵押给受让债权的第三人,并由第三人在不动产登记部门重新办理抵押(抵押预告)登记。截至【20xx】年【x】月【xx】日,借款人已逾期【xx】期,尚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共计【xxxxxx】元未还清。我中心依法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取得《借款合同》及相关从合同的全部权利。请你公司继续履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按照约定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保证。特此通知 x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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